康友案施景彬、江明南各遭判2年半 勤業衆信:研議上訴還清白

▲右起勤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施景彬、會計師江明南。(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瑩欣/臺北報導

臺北地方法院今(17)日針對康友-KY相關26名被告做出判決,全數列爲有罪,其中勤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施景彬、江明南各遭2年6個月,惟全案可以上訴。勤業隨後發出3大聲明,除表達對此案感到遺憾以外,並表示兩位會計師將研議上訴,盼司法終能還其清白。

勤業衆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正式聲明如下:

有關本日(6月17日)報載臺灣台北地方法院就KY康友案判決本所兩位負責簽證財務報表之會計師應負刑事責任乙事,本所深表遺憾。謹聲明如下:一、本所強調地方法院一審判決KY康友公司負責人及炒股集團涉及證券詐欺、銀行詐貸及操縱股價重判有罪部分爲黃文烈等人之行爲,與簽證會計師無關。

二、簽證會計師系因審計實務上無明確指引之「期後事項」爭議問題,遭司法機關嚴重誤解,此判決對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報簽證之會計師同業及證券市場安定性將造成重大影響,兩位會計師俟收到判決正本後必將研議上訴,盼司法終能還其清白。

三、本所一切營運業務均正常進行,不受影響;勤業衆信將持續提供專業服務予所有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