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代理孕母入法!民團高舉標語 痛批「人權災難」
立院衛環委員會審議《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討論代孕是否合法化的議題。臺灣女力連線與多個婦女人權團體5日在立法院門口貼上標語抗議,強調代孕目前並無社會共識,呼籲停止審查與代孕制度相關的法案內容,堅決反對將女性的子宮商品化。(鄧博仁攝)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5)日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其中有5個修法提案都包含「代理孕母」相關條文,今日臺灣反代孕行動小組號召多個民團到立法院門口抗議,高呼「反對子宮標價」、「我反對代理孕母」,要求立法院應退回代孕法案,與《人工生殖法》脫鉤處理,痛批若闖關成功將成爲人權災難。
反代孕行動小組發言人陳愷寧表示,女性的子宮被視爲生產工具,代孕者成爲廉價的「生產線工人」,這樣的制度根本不是對女性的解放,而是對女性生殖能力和身體器官赤裸裸的剝削,在這個市場裡代孕者大多是來自經濟弱勢的女性,甚至法案還以利他的名義,壓榨代孕者能夠獲得的報酬,卻允許仲介和醫療機構剝削她們的身體和生殖能力,賺取高利潤。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5)日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其中有5個修法提案都包含「代理孕母」相關條文,今日臺灣反代孕行動小組號召多個民團到立法院門口抗議。(黃敬文攝)
抗議民衆將抗議標語貼上大門口的拒馬上。(黃敬文攝)
立院衛環委員會審議《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討論代孕是否合法化的議題。臺灣女力連線與多個婦女人權團體5日在立法院門口貼上標語抗議,強調代孕目前並無社會共識,呼籲停止審查與代孕制度相關的法案內容,堅決反對將女性的子宮商品化。(鄧博仁攝)
她指出,法案還允許仲介和生殖醫療機構制定規則、評估代孕者的資格,甚至近一步監控她們的生活以確保代孕進行,將商業代孕扭曲爲「利他行爲」、「女人幫女人」,實際上卻是在促銷一種「生殖能力商品」和「傳統家庭想像」,不僅掩蓋了剝削的事實,更進一步延續了父權社會的傳宗接代思維。
陳愷寧也提出3個訴求,包括「立法院退回未有社會共識的代孕法案」、「應將代孕與人工生殖法脫鉤處理」、「呼籲立法院持續召開公聽會擴大討論傾聽民意」。
臺灣女人連線秘書長陳書芳則說,代孕並非僅是「出借子宮」,涉及的不僅是子宮的使用,更代理承受「載着懷孕與生產的健康風險,甚至可能危及生命」,且「利他代孕」的本質是歧視與剝削,懷孕是每天24小時長達10個月無休的運作,高度付出卻給予低度費用,也是對代理孕母的嚴重剝削,將淪爲保障有錢人以最低廉的代價取得窮人的服務。
婦女新知基金會倡議部主任王筱涵表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一直強調必須拒絕「擁有小孩的權利」這種東西,小孩不是任何人的所有物,也不是國家該保障的權利之一,任何主張國家應該保障擁有小孩權利的言論,本身就違反兒童最佳利益。
她提到,有些提代孕草案的立委,對外宣稱代孕仲介跟醫療機構只能由財團法人或是公益社團法人這些「非營利組織」來擔任,就可以避免仲介、侵害代理孕母或是小孩權益,但國內對非營利組織的管制,並沒辦法杜絕營利的行爲,不要再拿非營利稱沒有仲介或是醫療機構可以透過代孕賺大錢,這麼粗糙、草率的法律一旦通過,絕對是人權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