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政大才女妻27刀 洗碗工丈夫潑酸裝箱棄屍確定逃死
男子陳信凱殺死前妻裝箱棄屍,犯後他抄佛經求輕判,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前年男子陳信凱與宮姓前妻發生爭執,他對前妻潑灑硫酸又持菜刀狂砍27刀殺死,再將遺體塞入行李箱載到山區棄屍,陳男犯後稱抄寫多部佛經已悔改,也進行修復式司法,求輕判,歷審依殺人等罪將陳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判決指出,陳與宮原爲夫妻關係,離婚後仍繼續同居一處,2人常因子女親權行使等問題發生爭執,2020年11月29日下午,在同居處,雙方又發生口角爭執,陳信凱聽到宮要求其搬離同居處所而心生忿恨,持球棒朝宮的後腦勺位置揮擊數次。
陳男接着取出原供清洗廁所使用之硫酸,朝宮潑灑,又持菜刀朝已倒地之宮左側臉部及顱部處揮砍27刀,期間屋外鄰居聽到宮呼喊「救命」及拍打聲響,因而在屋門外敲門、詢問需否幫忙及報警處理,陳不理會將宮拖拉至屋內廁所。
宮姓女子因大量出血,導致出血性休克而死亡,陳將屍體裝入行李箱、藏置在衣櫥內,12月2日他將該屍體棄置在臺中市北屯區北坑巷附近草叢、山溝處。
臺中地方法院一審將陳信凱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陳辯稱願賠償,也願意贖罪、代替宮照顧其母並願與之對話、調解及進行被害人修復式之司法機制,他已抄寫多部佛經迴向宮的家屬及寫下悔過書反省自己之過錯。
陳說自己深愛2名幼小女兒、女兒也需要他,希望法官從輕量刑,不過死者母親不願與陳信凱調解,或轉介機構修復感情及填補實質損害,對於陳信凱賠償及抄寫佛經等,也表示無法接受,臺中高等法院將陳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