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監視器開罰單?法界反彈 柯文哲:腦袋裝大便
臺北市長柯文哲想要把監視器當成取締違停的工具,引來許多法律人不以爲然,今天(24日)他在市政會議上再度開砲,說法律本來就是要爲人服務的,還說想不通的人「腦袋裝大便」,話一說出口,引發了更大的爭議。
監視器到底可不可以檢舉開單?柯P想做,還很堅定,引來反對聲浪,但他決定就是決定了,還重砲開轟批評他的人不知變通。柯文哲說,「奇怪耶,這個法律是服務人,不是人去服務法律,人家問我,問我的評語,腦袋裝大便,腦袋裝大便!」
這樣的話聽在文山區萬興裡裡長詹晉鑑耳裡有點刺耳,他是律師也是里長,聽到很多里民的抱怨,他說,「其實監視器它仍然只在於一個證人,或者說證據的概念,它並不是可以真正下裁判的那個裁判者,應該沒有一個國家會用監視器來取締違停。」
柯文哲認爲,「這就是醫師跟律師不一樣的地方,律師是按照條文辦事,對醫生來說忍不住,病人都要死了我還……。」
詹晉鑑認爲,「其實醫生所想的比較是我今天有什麼問題,我就把它解決掉就對,但是其實社會上的很多很多問題,並不是只有你把它切掉。」
柯文哲說,「開刀開到一半,難道按照書開嗎?」
所以如果按照柯文哲的做法以及想法,未來停在紅線上的車都可能會被監視器逕行舉發。監視器取締有判定問題,依照現行法規,拍照開單時,車主在車上應該用勸導的,監視器從後方拍起來,誰知道車主在不在車上?另外,取締交通遵守的是《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這樣一改,全臺都得修法,不只臺北市的監視器可以開,其他縣市也要開,牽扯層面很廣,柯P想要杜絕違規停車快狠準,只怕依照現行的法規做事還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