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狗長泳力盡溺斃 惡飼主被訴

男子朝華今年七月帶他所飼養的黃金獵犬「大狗」到龍潭大池游泳,兩個多小時狗兒體力不支,掙扎五、六分鐘上不了岸,黃朝華全程觀看,竟任由狗兒溺斃,圍觀遊客看不下去報警處理,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定男子有虐待動物之嫌,以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

據瞭解,這隻黃金獵犬七、八年前跑到黃家,黃朝華(五十一歲)因而飼養並取名「大狗」,今年七月十六日中午十二點多,他帶大狗到龍潭大池長泳,約莫兩點多,狗兒體力不支,頭及前腳已經攀爬上浮臺,掙扎約五、六分鐘仍無力上岸,飼主僅在一旁觀看,任由牠逐漸下沉溺斃。

地檢署調查,當時水上運動推廣協會正在龍潭大池辦活動,謝姓證人兩點多看到狗兒想要爬上浮臺,他說飼主一直叫狗兒,但狗已經沒力身體上不來,有很多遊客一直在看那條黃金獵犬,還有人跟飼主說「你的狗已經沒力了,怎還不去救牠?」直到狗沉下去,男子撈不到就騎車跑走。

另一名證人「阿豪」也說,飼主把狗放在水裡遊兩個小時,還是從「大池雨賢館游到龍舟起點碼頭處」。此距離就是龍舟比賽一趟長度,已超過狗兒體力可以負荷

黃朝華辯稱,他平日很疼這隻狗,而狗也很愛玩水,當天僅讓牠游泳十五分鐘,沒有體力不支情況,他以爲狗會自己回家,所以回家等到四點多才再回去找,狗會溺斃是因爲卡到龍舟踏板爬不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