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掃射派出所…他否認殺人 反而要法官查26年前警吃案

44歲男子楊景隆今年3月間持衝鋒槍掃射桃園警分局景福派出所,逃逸時拒捕,警匪駁火逾百發,蔡姓警員中彈受傷遭桃檢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起訴,桃園地院今進行準備程序,楊不認殺人未遂罪,餘皆認罪,直指開槍主因是26年他遭2角頭打傷送急診時,桃園警分局中路、景福2派出所讓他母親跪求大半天仍不受理,要求法官幫他清查當年真相,調查吃案情形,法官諭知再開。

楊出庭時,對於持槍、開車到警所開槍的恐嚇及逃亡拒捕開槍的持槍、傷害、妨害公務等罪嫌皆承認,但對於開槍致蔡姓警員中彈受傷的殺人未遂部分堅不認罪,他否認主觀上有殺人犯意,而他當時開槍只是要趕走警察、嚇嚇他們,若真有殺人的犯意,沿途見一個就會開一次了。

楊說,當年他剛滿18歲,遭人毆打,造成臉部、身上多處撕裂傷,光是頭、臉就縫了百餘針,傷重躺在聖保祿醫院的急診室,當時他的母親由哥哥陪同,前往桃園警分局中路派出所要報案,卻遭警察刁難,要他母親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至少2小時,甚至有警員表示「跪到我高興就幫妳受理」,事後他見母親返回時,額頭、膝蓋瘀青一片,認爲當時的所長與傷害他的人一定是一夥。

他又說,大約21歲時,又遭遇歹人持釘有鐵釘的木棒圍毆,造成他全身多處受傷,腿還被打斷,母親由哥哥陪同去景福所報案,又遭拒絕受理,他實在氣不過,纔會於今年3月23日深夜去開槍,這次製作筆錄時,也將多年前的涉嫌傷害他的2名主使的角頭告知警方,希望能查當年的舊案,調查警所吃案的情形。

44歲楊景隆疑似不滿26年舊案被警方吃案,今年3月23日深夜近11點持槍到桃園警分局景福派出所射擊,桃園地院今開庭調查,楊希望法官清查當年舊案,調查警方吃案情形。記者周嘉茹/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