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米襲臺!海巡署提醒撿拾漂流木恐觸法 最重可判5年
▲撿拾漂流木恐觸法,民衆務必當心。(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臺東報導
海巡署東部分署第一三岸巡隊司法小組人員於26日上午8時至臺11號道159.5k處岸際,發現有4位民衆於岸際撿拾漂流木,因臺東縣政府尚未公告撿拾許可,將依刑法「侵佔罪」相關規定,將涉嫌違法民衆帶回偵辦。
今年第3號颱風「凱米」,除帶來充沛雨量外,更有大量漂流木因雨水沖刷入海,導致臺東富岡漁港南側岸際堆積大量漂流木,民衆爭相撿拾。
海巡署東部分署第一三岸巡隊指出,臺東山林資源豐富,每逢颱風或天災過後常有漂流木流入沿海岸際,其中不乏高價樹種,引起許多民衆覬覦,第一三岸巡隊爲防止國家珍貴資源不遭受侵佔,積極派員巡視沿海岸際,防杜不法撿拾或偷取情事發生,且漂流木屬於國家財產,應由政府機關完成判定及回收後公告撿拾期間,民衆纔可前往撿拾,否則將觸犯刑法第335條相關規定,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金,不可不慎。
第一三岸巡隊表示,在主管機關尚未公告民衆自由撿拾前,切勿隨意拾取,如遭查獲,將依刑法、森林法或竊盜國有財產等罪嫌移送法辦,請民衆多加配合,以免誤觸法規而受罰,在此呼籲民衆若於海上及岸際有發現任何不法情事,歡迎隨時撥打本署118服務專線,海巡署將竭誠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