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感嘆 常被污名化

業者莊先生表示,當初出資辦理重劃,都是根據與地主的合約,「重劃簽約所分的土地,都是按照當時市價評估的合理利潤」。若說有賺多一點,主因是重劃后土地增值,反應了土地漲價的獲利。「地主原本是農民,後來成了億萬富翁,大家都認爲正常。而我們投資重劃,抵費地增值,大家卻認爲我們是不法暴利」!

莊先生說,投資重劃是利己利人的事業,當初抱着歡喜心來做重劃,做了才發現不是那回事!首先是政府的態度,根據政府公告細部計劃,若以公辦重劃地主預計分配50%的區域,政府卻要求自辦重劃計劃書要訂到配地52%,「好像這樣纔不是圖利開發商,政府在審覈業務費用估算時,也是直接設定天花板,完全無法反映真實的費用狀況!」

業者張先生認爲,影響最大的是重劃過程中,政府不給任何公權力的支持,面對極少數貪婪的地主,打着土地正義或分配不公的假口號,實際上是爲了不合理的勒索。

「對於這種情況,政府都不介入協助,叫業者自行協調。但面對限期分配土地,若不跟這些勒索者妥協,只有走民事訴訟,必然曠日廢時拖累重劃進度」,只好跪求和解,其中的心酸無人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