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載妻回孃家途中起爭執 莽夫咬傷妻子四肢「離婚又被告」

▲開車載孃家途中起爭執,莽夫怒傷妻離婚收場又遭檢方起訴。(圖/ET資料照)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林姓男子前年間,載妻子花蓮孃家時,車途中兩人發生爭執林妻林男自行取消行程欲開車門下車,竟遭林男以嘴啃咬四肢、以手掐住脖子欲強行拉她回車上,兩人於車內再起衝突座車失控撞及路樹事發後妻子提告並以離婚收場,桃園地檢署今依家暴妨害自由未遂罪將林男起訴。

檢方指出,38歲的林姓男子(另案在桃園監獄執行中),於2018年8月22日開車載着範姓妻子,打算前往花蓮孃家聚餐,中途兩人爲了細故互起嚴重爭執,林男遂於途經花蓮縣瑞穗溫泉路段逕行取消行程,要開車北返。

林妻發現,隨即打開車門下車離去,林男竟以嘴啃咬她的四肢後,再以手掐、握她的脖子把她拉了回來,在關車門時、車門也夾傷範女的右手腕;林男生氣踩油門往北行駛時,兩人在車上再起衝突,範女一度抓住方向盤,造成車輛失控撞擊路樹而停下。

範女隨後打開車門對外求援,路人聞聲聚集而至,林男見狀竟棄車離去,由於林男遲未到案,經花蓮地檢署陳請高檢署移轉桃園地檢署偵辦,今依家暴妨害自由未遂罪嫌將他起訴,而林男和妻子最後也因此離婚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