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校生猥褻7歲姪女兄嫂氣炸 婆跪求兒:別害弟弟沒工作
一名軍校生猥褻哥哥的7歲女兒,兄嫂氣炸提告,未料母親竟跪求大兒子,不要害弟弟沒工作。(中時資料庫)
一名軍校應屆畢業生,107年6月在放畢業假,回家撞見7歲小姪女正要獨自洗澡,竟強行脫掉姪女衣物撫摸私處,讓小姪女嚇到全身發抖,剛好當時媽媽回到家才收手,女童事後害怕向母親泣訴,女童爸媽氣得回家找弟弟理論,但母親卻向大兒子下跪,拜託「不要害弟弟沒工作」,但兄嫂仍決定大義滅親提告,高雄地方法院依猥褻罪判處4年2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家住高雄,之前就讀軍校的軍校應屆畢業生,於107年6月間休假返回家中休假時,見到年僅7歲小姪女獨自在臥室內脫衣準備進入浴室洗澡,強行將小姪女抱至牀上,並褪去內褲進行猥褻,小姪女事後告訴接送她返家的媽媽,母妻獲知上情後,一怒之下怒告小叔。
女童向警方表示,因平常都住阿嬤家,叔叔偶爾纔會回來住,放學後我進去阿嬤房間準備要洗澡,正在脫衣服時,叔叔就進來阿嬤的房間,用雙手抱着我摸手,剛好阿嬤回到家,叔叔就趕快去洗手跑回自己的房間,我覺得很害怕,就告訴媽媽。
法院審理時,女童母親表示,婆婆當下一直替兒子辯護說沒有,還用死來威脅我,還跟我下跪,叫我不要害小叔沒有工作,這時小叔在旁邊一句話都不敢講。
但軍校生的媽媽審理時辯稱:我兒子不可能摸孫女,我每天都不會離開孫女視線,當天我在廚房煮飯,兒子都在房間沒有出來,孫女在說謊。
法院審理認爲,該名軍校生竟無視人倫關係,強行撫摸姪女私處,對於他人身體性自主權毫不尊重,且使姪女於人生綻放之初,即揹負着遭相熟長輩性侵之心理陰影,導致身心造成巨創,且犯案後並未真誠面對犯行,也未與女童及家屬取得諒解,依猥褻罪判這名軍校生4年2月,仍可上訴。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