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迷」愛好很酷 陸國家安全部:小心偷拍違法
「軍事迷」愛好很酷,大陸國家安全部:小心偷拍違法。圖爲中共海軍山東艦。(澎湃新聞)
大陸國家安全部微信公衆號27日發文稱,近年來,國家安全機關會同有關部門,破獲一批軍事愛好者偷拍敏感軍事裝備的違法犯罪案件。相關人員鎖定軍用機場、港口、國防軍工單位,或專門驅車前往,或特意搭乘途徑航線的輪渡、飛機,配備使用長焦鏡頭、無人機等專業器材,持續實施偷拍活動,最終受到法律制裁。
爲何會危害國家安全?
文章稱,個別「軍迷」爲個人獵奇炫耀、博取流量關注,非法獲取國家軍事信息,並擴散至互聯網,被網路上別有用心之人利用,對國家軍事安全造成嚴重危害。
——泄露建造進度。新型軍事裝備尤其是航空母艦等大型水面艦艇的研製週期較長,境外敵對勢力可以通過分析個人私自拍攝的照片等相關資料,準確推測軍事裝備的建造進度,進而對其列裝部隊服役、形成戰鬥力的時間進行預估和研判,並可以此爲參考準備反制措施。
——泄露行動部署。境外敵對勢力可以通過解析軍事裝備的原始圖片,獲得拍攝日期、定位數據等關鍵信息。個人私自拍攝的照片具有任意性,相關內容的發佈、傳播無法得到事前監管,從而使軍事裝備部署位置、使用頻率等重要信息暴露的風險性大幅提高。
——泄露技術細節。軍事裝備的外觀不僅可以反映裝備的整體參數、用途等一般信息,還可能隱藏關鍵的技術細節。軍事愛好者拍攝的照片極有可能直接展現相關細節內容,一旦相關資料落入境外敵對勢力之手,在專業情報人員的分析下,技術細節暴露的風險將大幅提高。
可能會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文章稱,個別「軍迷」因法治意識淡薄,隨意拍攝軍事裝備博取關注、攫取談資,最終在受到法律制裁時追悔莫及。
初犯、偶犯,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拍攝行爲,將受到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第61條規定,非法獲取、持有屬於國家秘密的文件、數據、資料、物品,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國家安全機關予以警告或者處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知法犯法、屢教不改,違法情節嚴重的拍攝者,將受到刑事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2條規定,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文章稱,未經允許私自拍攝敏感軍事裝備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軍事愛好者心繫國防建設,更要遵守法律,切莫以個人愛好的名義,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