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夫生日前一天…人妻勾小王激戰喊:做愛不舒服!老公一聽崩潰

人妻揹着軍人夫偷吃,還自爆做愛不舒服,讓老公一聽崩潰。(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戴若涵臺北報導

基隆一名職業軍人發現妻子早出晚歸、作息異常,不久後又接到警方電話,稱妻子的手機掉在桃園一處市場附近,他察覺不對勁,一問才知道,妻子在外竟有小王氣得法院提告,向妻子及小王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日前法院判決出爐!

人夫主張,婚後與妻子育有2名子女,2019年7、8月間他發現妻子早出晚歸、生活作息異常,同年8月間又接到警方用妻子手機撥打的電話,稱妻子在桃園一處市場附近遺失手機,察覺有異,質問妻子後,對方纔承認與小王一同逛市場、牽手、親吻,併發生性行爲。人夫一聽頓時崩潰,決定與妻子離婚,並向妻子與小王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人妻辯稱,是因爲小王對狗比較瞭解,她見狗狗拉肚子,纔會將狗帶到小王的住處,拜託對方照顧,並未與小王發生婚外情,離婚協議書內的文字只是丈夫片面書寫,不能因此認定2人有發展出婚外情;小王則稱,雖然自己有與人妻逛市場,人妻也有到他家,但2人並未交往,也沒有發生性行爲。

但法院勘驗人妻與丈夫的對話發現,人夫曾崩潰指責「妳爲什麼要這樣對我們」、「妳都不會覺得妳自己和他太不要臉了嗎?」、「挑我生日前一天,妳卻可以跟小王發生關係」、「妳想這樣教孩子出軌、外遇是對的嗎?」、「妳進他的房間上他的牀」、「跟我承認妳們發生關係,但做愛不舒服而沒有繼續下去,這樣噁心畫面、不堪的事實!妳的對不起,我要怎麼接受」。

面對丈夫的怒氣,人妻則是不斷道歉,「於情於理我都錯」、「我知道我不對,所以想把傷害降低」、「我知道我對不起你」、「我知道這件事是我的錯」、「我錯了,真的很對不起」。另外,離婚協議書上也明確寫有「女方另結新歡」,種種事證讓法院認定,人妻與小王確實侵害人夫的配偶權,判2人應連帶賠償人夫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