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原民委員淪酬庸 立院初審在野人數優勢改為無給職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怒批賴政府是欺負原住民的獨裁政府。圖/取自國會頻道

原民修法朝野再過招,立法院聯席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雙方一度爭執不下,甚至動用表決,最終藍白因人數優勢,將原民會委員改爲無給職,杜絕委員淪爲政府酬庸工具,全案須交由黨團協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繼續併案審查立委鄭天財、高金素梅所提的原民會組織法第3條及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針對第3條,現行原民會組織法規定設置主委爲特任,由原住民擔任,鄭、高金認爲應兼顧原住民族自主,改由山地與平地原住民輪流擔任。

此修法條文被視爲在野欲搶回任命主委的主導權,與會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反對,認爲此舉是以立法權限縮人事任命權,多名綠委蘇巧慧、鍾佳濱也提到,原民會主委應瞭解各族狀況,不應區分山地或平地原住民,也憂心造成原住民族之間更加對立。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認爲,修法重點在於充分尊重原住民族自治精神,倘若主委都由山地或平地原住民擔任,也不夠通蘋沒有公平性,輪流擔任能符合公平性、代表性原則。由於在場立委無法達成共識,衆人同意保留送黨團協商。

此外,針對第4條,原民會委員中,可區分爲聘用委員、派兼委員及聘兼委員,由16族代表出任的「聘用委員」是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約聘進用,爲有給職,而鄭天財、高金素梅的修法版本則規定,原民會置委員19人至29人,「爲無給職」,也被視爲杜絕民進黨政府酬庸的作爲。

吳思瑤認爲,被聘用的委員是經一定的遴聘程序,有其代表性與專業性,不該以酬庸來看待,且站在照顧原民角度,應給予合理薪酬。民進黨立委黃捷指出,若問題出在遴聘機制就回頭去檢討,而非大刀一揮,懲罰爲原民事務付出的委員,一點都不公平。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反問,族羣委員的產生有符合「由下而上」原則嗎?且名單中竟有執政黨的國會議員助理出任,月薪8萬多元,這樣公平嗎?認爲改爲無給職有其必要,否則就要檢視原本的遴選機制。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指出,現行16位委員一年花掉國家2200萬元,據他了解,7月的審查會議中這些人連履歷都不用交,實在離譜,名單中更有執政黨立委助理、服務處處長等人出任,並堅持這條要表決決定。

此時,高金等人提案停止討論並針對條文表決,最終藍白挾人數優勢,以11位比8通過停止討論,而第4條則以11比9通過是鄭天財、高金修法版本,完成初審程序,但全案仍須交由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