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美國籍者注意!會計師提醒 勿高估信託的節稅功能
▲一部分具有美國籍的人士認爲,信託具有節省遺贈稅的功能(圖/pixabay)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表示,許多美籍人士都誤認設立信託的目的是節稅,但是提醒具美國籍人士,別高估了信託節稅的作用。
蘇宥人表示,許多美籍人士都會誤認設立信託的目的是在節稅,以一個美籍人士設立他益信託爲例,委託人可以將預期會升值的財產,例如房地產先用贈與的方式放到信託,由於未來的財產價值會比現在還高,現在會被課到的遺贈稅,就會比以後財產增值再贈與給後代的時候要低,似乎節省相當一筆稅負。
但是蘇宥人提醒,別高估信託的節稅功能,目前每一個美籍人士都有自己的終身遺贈額度,以2020年爲例爲 1158萬美元;每一個美籍人士一輩子所贈與出去的金額,加上最後的遺產金額之後,如果超過1158萬美元,多出來的部分才需要按稅率級距課稅,遺贈稅最高稅率40%。
換言之,對於個人財產總額未達1158萬美元門檻的人來說,遺贈稅並不是一個重要考量。 雖然信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個人的遺贈稅稅負,但總體上對所得稅卻並沒有特別的節稅功能。從所得稅的方面來說,根據不同的信託種類,放入信託的財產所產生的收入,仍需要由信託的委託人、信託本身或是信託的受益人來申報納稅。
蘇宥人分析,美籍人士使用信託的還有四項功能可以思考,包括避免遺囑認證的漫長過程、保有遺產內容的隱秘性、在指定受益人上給予彈性、保護財產免受債權人的追訴。
美國稅局近期發文提醒美籍人士,任何嘗試隱蔽資產的真正所有人或是資產交易實質的信託,都是具有欺騙性質的信託,視欺騙程度的嚴重性,稅局將會對納稅義務人處以民事或刑事的處罰。在決定設立信託之前,建議每位美籍人士諮詢美國信託或是稅法專家,才能設立出最符合自身家族需求的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