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積欠8萬罰鍰11年 遭扣薪後秒繳清

程男(右)10日到分署繳清8萬元酒駕罰鍰。(讀者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臺南一名48歲程姓男子,11年前因酒後騎機車遇警方攔檢,酒測超標,遭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裁罰9萬元,隔年移送強制執行,核發執行憑證後,交通局今年2月間將剩餘欠款8萬元,連同程男積欠健保費近9萬元,再移送執行,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核發執行命令扣薪,程男立刻繳清欠了11年的酒駕罰鍰。

臺南分署指出,受理此案後,執行人員查得程男有薪資可供執行,核發執行命令扣押薪資。隨後就接到程男主動致電聯繫,程男稱,因爲公司收到扣薪,「我想一次繳清」,加上還需要扶養小孩,也請求健保費延期繳納。

程男4月10日上午前往臺南分署繳清8萬元酒駕罰鍰,並請求6月底前繳清健保費。臺南分署呼籲,「酒駕零容忍」,民衆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但只要拒不繳納,一定會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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