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想「那個」女友拒絕後裝死魚 竟用道具硬上!下場出爐

臺南1名男子阿忠(化名)與小紅(化名)是男女朋友,交往期間阿忠曾2度酒後向小紅提出性行爲邀約,遭小紅拒絕後,仍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爲。(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南1名男子阿忠(化名)與小紅(化名)是男女朋友,交往期間阿忠曾2度酒後向小紅提出性行爲邀約,遭小紅拒絕後,仍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爲,後來2人分手,阿忠竟傳小紅上身裸照要脅,遭小紅提告,法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忠(化名)與小紅(化名)是男女朋友,2022年6月阿忠酒後向小紅提出性行爲邀約,遭小紅拒絕後,他竟拿出情趣用品對小紅使用,並以舌頭舔舐小紅下體,遭小紅喝斥:「不要給我舔(臺語)」,但仍持續對小紅使用情趣用品,阿忠見小紅沒有反應,以爲她吃安眠藥而意識不清,趁機與她性交。迨性交行爲結束後,小紅起身質問阿忠爲何未經同意逕自對其爲性交行爲,才知曉紅並未因服用藥物而熟睡。

2022年9月13日22時許,阿忠再次酒後對小紅提出性行爲之要求,小紅氣憤拒絕,並持剪刀威嚇、制止。阿忠爲安撫假意放棄,並先行就寢,待小紅躺下後,翻身而起,欲對小紅爲性交行爲,遭多次拒絕,仍悍然不顧,基於強制性交之犯意,對小紅爲強制性交行爲一次。

後來2人分手,阿忠於2022年11月5日對小紅髮送未攝得私密部分之裸露上半身畫面,小紅認爲遭阿忠偷拍並以此要脅(此部分妨害秘密、恐嚇危害安全犯嫌業經檢察官爲不起訴處分),乃前往警局提告,因而查獲。

審理時,被告對甲女指控情節乃至當時情緒反應並無一語辯駁,僅以「我以爲你想要」、「我真的以爲你想要」、「我看你沒拒絕我」、「還是你吃藥沒力氣了」等自身認知內容意圖卸責。辯護人則以,甲女系因與前男友藕斷絲連,交往其間與前男友出遊遭被告發覺,甲女才錄影,刻意製造被告違反其意願爲性交行爲之影片,且甲女取得錄影檔案後,未於第一時間報警,反而繼續與被告出遊,直至與被告分手後三個月才報警,動機可疑雲雲。

法官審酌,被告與甲女原爲男女朋友,被告爲逞一己私慾,竟對甲女爲乘機性交、強制性交行爲,致甲女身心受創;犯後矢口否認犯行,稱其二次性交均經甲女同意,繼之於審理中陳稱全案系因甲女「未明確拒絕」所致,甚至指涉甲女拍攝影片設局陷害,並多次強調自身對甲女之金援及其致贈禮物之價值,對自身犯行毫無悔意,且未賠償甲女分文,犯後態度不佳;依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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