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上路不到1分鐘! 臺中女騎士撞上闖紅燈行人慘了
臺中市林姓女子今年7月凌晨酒後騎車上路,不到1分鐘,就在僅約100公尺處路口,撞上闖紅燈走在斑馬線的吳姓行人,臺中地檢署依酒駕致人於死罪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林姓女子今年7月凌晨酒後騎車上路,不到1分鐘,就在僅約100公尺處路口,撞上闖紅燈但走在斑馬線的吳姓行人,吳經送醫仍在隔日下午不治身亡;臺中地檢署認爲,不論有無號誌,汽機車遇到前方行人穿越道有行人,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將林女依酒駕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依法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林女於今年7月19日凌晨在臺中市某酒吧飲用威士忌,清晨5時30分騎車上路行經光復路與平等街口,同時吳姓男子闖紅燈,正沿斑馬線穿越光復路。林女上路不到1分鐘,就在距離酒吧僅約100公尺路口撞上吳姓行人,致其頭部重創、顱內出血,經緊急送往澄清醫院救治後,仍於隔日下午因中樞神經衰竭死亡。
據調查,林女酒精吐氣濃度達每公升0.28毫克,超過法定標準的每公升0.25毫克,涉嫌酒駕上路。檢方認爲,林女騎車時,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號誌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但發生碰撞前,林女完全未發現前方斑馬線上有行人,因而騎車直接撞上吳。檢方將林女依酒駕駛致人於死罪起訴,並依法由臺中地法國民法官參與審理庭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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