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示意圖。(圖/記者楊佩琪攝)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區監理所18日提醒民衆,車輛買賣或贈與他人,一定要辦妥過戶登記,纔可將車輛交付他人使用,事前多一份用心,才能避免日後再收到稅、費、違規之困擾。
監理所表示,鄭先生去年新買1輛汽車,就將名下1輛舊車,送給朋友,鄭先生因爲信賴朋友,直接將車輛交付對方使用,並請對方一定要到監理機關辦妥過戶登記。
1年後,鄭先生仍收到監理所寄發之稅費違規通知單,心生納悶,向監理機關查詢,才知道這輛車雖已交付他人使用,卻未辦妥過戶登記,衍生稅費違規支付責任之後續的問題,讓鄭先生困擾不已。其他有關車輛辦理過戶登記相關規定,可至高雄市區監理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