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值0.67!陳喬恩酒駕獲緩起訴 須服60小時義務勞動

陳喬恩今年1月因酒駕遭逮。(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藝人陳喬恩今年1月4日因酒後開車在忠孝復興遭警方攔檢,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臺北地檢署,酒測值達0.67,訊後以臺幣10萬元交保,離開時陳喬恩不斷說「對不起,對不起」。臺北地檢署今偵結,檢方考量陳犯後認罪、態度良好,且無前科等情況,給予緩起訴處分,並要求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動。

檢警調查,陳喬恩供稱,在家裡喝了一瓶啤酒,因爲肚子有點餓,出門買消夜;她全程都配合警方,並對做出不良示範向警方致歉。當天上午10時30分檢方訊後諭令陳喬恩以10萬元交保。

臺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爲,陳喬恩犯後態度良好,且無前科等情況,因此處分緩起訴,期限2年,並要求陳喬恩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動,須在一年半內履行,未來也不排除要求陳配合反酒駕等公益宣導活動

出道16年的陳喬恩在臺灣演出多部高收視偶像劇人氣飆升擔當「偶像劇一姊」,2009年前往大陸發展, 一連接演《佳期如夢》、《笑傲江湖》等,演技再度令人驚豔,觀衆買單創下高收視,站穩戲劇一姐地位,據媒體報導,她是目前在陸發展臺灣女演員作品產量最高的女星,2017年靠着戲劇、綜藝、活動進帳約8.3億元新臺幣,目前還有趕拍的航空新劇,迎接新角色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