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愛騎人行道 高雄阿伯被抓包37次

63歲鄭姓騎士(左)遭科技執法抓包37次違規、總計3.6萬元罰單,無力償還之下只好選擇分18期償還。(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提供/袁庭堯高雄傳真)

住在高雄的1名波蘭記者日前上網抱怨「高雄人都愛在人行道上騎機車」,引發市長陳其邁震怒及警方大執法。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清查,多名騎士違規遭罰卻蓄意未繳罰款,63歲鄭姓騎士遭科技執法抓包37次違規、總計3.6萬元罰單無力償還,爲了不影響工作,最好只好選擇分18期繳納。

波蘭籍記者Tomasz Sniedziewski上月7日發文、貼出影片,抱怨高雄人都愛在人行道上騎機車,還酸「這就是高雄」,引發陳其邁震怒,高雄警方還掀起一波大執法潮,狂抓民衆在人行道上騎機車,短短2天開出近1500張罰單,卻引來市民反彈,痛批沒有宣導期,警方最後只好改爲勸導爲主。

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表示,1名鄭男騎士習慣違規騎上人行道,遭科技執法的監視器錄下、開罰37次。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裁決後,並同其他罰單共計40筆,罰鍰總額爲3.6萬元,但他工作不穩定,遲遲未繳納。

鄭男工作變動大,每月薪資不固定,高雄分署也找不到鄭男騎乘的違規機車,最後經鄭男公司同事告知,無法再逃避,日前主動來辦理18期分期,每期繳納2000元。

高雄分署主任執行官王姝雯表示,看鄭男來辦理分期付款的住址並不是在違規地,那應該是他去上班、每天一定會經過的地方。

分署另外查出,43歲胡姓騎士、38歲謝姓騎士也都違規騎上人行道,各被開罰24張、12張罰單,欠繳2萬1600元、1萬3400元。執行人員日前準備扣押2人財產時,2人立即主動聯繫、並結清所有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