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出手了!恐怖運將載妹繞路不給下車 通令全國車行拒靠行

▲恐怖運將載嫩妹繞路又不讓人下車,警政署通令加強取締。(圖/翻攝臉書)

記者邱中嶽/臺北報導

日前傳出1名小黃駕駛,載着年輕嫩妹繞路、又不讓其下車,最後被封爲「恐怖計程車」,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取得認名運將同意,代爲保管其執業登記證,避免他開小黃上路載客,警政署也在6日行文各職業公會及車行,拒絕讓該駕駛人靠行,另對於計程車駕駛人有故意繞路、不讓乘客下車等情事,也通令加強取締依規定處罰。

警政署表示,有鑑於日前1名44歲孫姓計程車駕駛人態度惡劣、不放人下車,引發議論等情,經查上開違法情事,桃園市警察局,已將該名計程車駕駛人移送偵辦,今亦已行文各職業公會及車行使該駕駛人無法靠行,防範再以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靠行營業。

警政署6日也通令各警察機關嚴正執法,對於計程車駕駛人有故意遶道行駛者,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8條,處新臺幣6百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另外,如有故意不讓乘客下車情事,得依刑法第302條妨害自由罪移送法辦;另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辦理執業登記事項之異動申報,或參加年度查驗者,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6條,處新臺幣1200元罰鍰;逾期ˊ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廢止其執業登記。

警政署呼籲民衆對於惡質計程車駕駛人違法、違規情事勇於檢舉,警方將依法舉發、取締,並依情節移送偵辦,展現警察遏阻計程車駕駛人違法、違規行爲之決心,以維護乘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