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照困境2/社區長不出支持服務 精障者困在醫院20年
自立生活、社會融合是精神障礙者復元之路的關鍵,明年底即將上路的「精神衛生法」修正案,也賦予精神支持服務重任。但臺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總幹事陳冠斌指出,社區支持服務面臨量能不夠,加上少子化、人口老化讓不少精障者面臨老老照顧困境,處境雪上加霜。
依據「精神衛生法」,社區精神復健機構分爲全日型的康復之家、日間型的復健中心等模式,由衛福部心健司主管,機構可向健保申請點數給付;心健司統計,全國合計有87家精神復健機構。陳冠斌說,目前社區照護機構以帶有醫療性質的康復之家爲主,因可獲得給付,機構常不願讓精障者離開,導致名額永遠處在額滿狀態。
陳冠斌表示,社區精神支持服務如會所、小作所、就業服務站等,能夠幫助病人迴歸社區,這也是近年衛福部社家署積極推動、「身障權利公約(CRPD)」要求的自立生活、社會融合精神,實務上卻面臨量能不夠的困境,就連資源最豐富的北市,只有16處,即使是六都中的臺中也只有兩處,出了六都資源更匱乏。
精障者社區支持服務中,「會所」是國際認同的精神病人自立生活、重建社會連結的重要模式。爲增加會所模式在臺灣的密度,社家署兩年前在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劃下推動「協作模式服務據點計劃」,但至今全臺只有29處會所,服務1,500位精神障礙病人。對照於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13萬精神病人僧多粥少。
陳冠斌表示,在社區支持服務不足的現況下,不少精障者及家屬,只能要求醫院再讓患者留院,有一位自己實習時接觸的精障者個案,時過20多年,仍在醫院中「出不來」。平均每位精神病人住院天數達到200天以上,住院費用佔健保總額之冠。
他也說,精神衛生法修正案明年底就要上路,但自己並不認爲在上路前,臺灣的社區能「長出」足夠的精神支持單位,若沒有足夠配套措施,精神病人無處可去的狀況將會持續;目前社家署正進行社區支持服務的子法修改,但條文多直接比照「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法」,內容仍太籠統。
「隨少子化、人口老化日漸嚴重,精障者面臨老老照顧的問題,社區資源挹注仍太少。」陳冠斌說,社區支持服務是維繫病人生活重要1環,但資源匱乏的情況10多年前就已出現,近年隨着人口結構變遷、家人支持力漸弱更加明顯。
興隆會所主任張美琦說,多數資院期待病人留在醫療體系,若將病人外轉也以社區復健中心爲主,多數精障者要到無處可待、結案後纔會來到會所;爲了讓醫師認識、認同會所,會所的精障者最近發起在回診時主動向醫師介紹會所。
資深社工師李宏文則表示,社區支持服務多由民間NGO提供,但社工薪資結構失衡,公職社工待遇很好、民間社工待遇差,自然導致精神支持服務被掏空的現況。
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依照CRPD精神,精障者照護的終極目標是社會融合,但社區支持服務須要投入資源,也要考量非營利組織(NPO)量能是否足夠,社家署「精障者協作服務計劃」中,很大一塊就是進行精障協作模式的教育訓練,對願意投入的NPO人員進行訓練、安排到相對成形、較有經驗的單位學習會所模式的執行細節。
張美美說,除了鼓勵NPO投入,也要在民衆意識提升方面努力,「所有人都應該接受精障者、身障者是社會的1員,職場也要開出符合障礙者條件的職缺。」協作模式據點是否會增加,則須視社安網第3期計劃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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