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低齡娃騎行”加大交通安全風險
威利
暑假期間,在街上騎行的市民和遊客也多了起來。據報道,在北京王府井、鼓樓等路段,騎行者中有不少未滿12歲的孩子,有的孩子騎行時難控制方向、難停車,行進路線歪歪扭扭,一幕幕險象環生的場面,讓人不禁捏一把汗。
孩子可能年齡尚小,覺察不到潛在危險,但陪伴孩子的成年人,不應該不明白這個樸素的道理——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明確規定,未成年人騎自行車上路必須年滿12週歲。這是對長期實踐經驗和無數事故教訓的總結。之所以總是有人不以爲然,關鍵還在於少數家長僥倖心理作祟,總以爲自己的孩子不會出事,使自己陷入了自欺欺人的困局。此外,“法不責衆”也讓一些家長多了任性而爲的“勇氣”。
沒發生事故時,總覺得相關規定“小題大做”“多此一舉”,而一旦悲劇發生,就是痛不欲生、後悔莫及。公安部去年發佈的一組數據表明,暑期少年兒童單獨或結伴出行的情況增加,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的事故風險也有上升,近年來不滿12週歲的孩子騎車(包括共享單車)發生事故的佔騎行事故的7.5%;2022年自主駕車死亡的兒童中,騎自行車的孩子佔總死亡人數的3.8%。“畏則不敢肆而德以成,無畏則從其所欲而及於禍”,血的教訓一再警示人們,交通安全不容半點任性。可惜的是,個別家長直到付出了巨大代價之後,才真正懂得這些道理。
在中國傳統文化認知中,教更重於養。孩子是一張白紙,日常行爲的規範和三觀的形成,都有賴於家長的正確引導。“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兒童時代是個人成長的關鍵期,其間形成的生活習慣,對孩子的一生影響深遠。大量事實證明,小時候不養成良好的行爲習慣,長大了改正起來就很難,讓孩子從小就養成知法守法的意識和自覺,是扣好人生“第一粒釦子”的關鍵。
“子不教,親之過”,就“低齡娃騎行”現象而言,家長不拿交通法規當回事,不僅是將孩子置於險境,也擾亂了交通安全秩序。因此,“低齡娃騎行”現象及其背後暴露出的家長角色的錯位與缺失,應該引起全社會的高度警惕與重視。
隨着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實施,我國已全面開啓“依法帶娃”時代。每一位家長都應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職責,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對“低齡娃騎行”現象說“不”開始,給孩子上好“人生第一課”。培養孩子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教會孩子從小學會遵守社會規則,涵養遵規守法、向上向善的社會氛圍,將爲他們長大以後成爲對家庭、國家、社會有用的人打下堅實基礎。
有什麼樣的家教,就有什麼樣的孩子;有什麼樣的孩子,就有什麼樣的社會、什麼樣的國家。廣大家長以身作則,堅持從小事小節上加強修養,從一點一滴中完善自己,自覺做到“勿以惡小而爲之,勿以善小而不爲”,爲孩子樹立正確的榜樣,也是在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注入奮發向上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