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搜索炎亞綸住家、工作室 將依結果檢決定是否移送

炎亞綸強調絕對沒有做任何強迫意願的事情。(圖/中時資料照)

網紅耀樂日前指控藝人炎亞綸在他未成年時發生性關係,並偷拍影片,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婦幼警察隊3日上午約談炎亞綸到案,並持士林地院30日簽發的搜索票,同步執行搜索,中午12時許,炎亞綸乘坐偵防車前往天母西路的住處,以及炎的工作室等2處執行搜索,稍晚依搜索結果,報請檢察官決定是否移送地檢署復訊。

據瞭解,警方日前發出通知書,約定3日上午製作筆錄,炎亞綸今上午由2名律師陪同,過程中警方出示搜索票,由炎亞綸陪同前往天母西路的住處,釐清是否存有其他被害人的影片,警方將依搜索結果,請示檢察官後決定是否隨案移送。

警方30日已拿到士林地院核發的搜索票,配合檢察官的時間,通知炎亞綸3日上午到案說明,並未持有拘票,警方經由炎亞綸同意,配合先到天母西路的住處,結束後還要前往炎亞綸的工作室。

針對耀樂指控交往期間曾被強制發生關係及拍攝不雅片,炎亞綸日前突現身耀樂記者會,當場鞠躬向對方道歉:「我要在這裡再一次跟你說對不起,讓你承受了人生中不該承受的事情」,炎亞綸離開時還向媒體澄清,兩人是合意發生關係,絕對沒有做任何強迫意願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