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績效考覈 數量和質量指標應並重

聯合報「陽光行動」報導:警察因績效壓力大而身心俱疲,近十年平均每年有五名警察輕生的事件發生。

看完警察權益關懷協會副理事長高振修說,他剛當警察時,派出所要求「每人每月要酒駕二件、贓車三輛、闖紅燈罰單卅張、毒品或竊盜等刑案一件…」等完全以「數量化指標」來評定基層員警績效的報導後,本來還爲前晚生平首次被警察攔下來開單憤憤不平的筆者,終於瞭解員警爲何要選在那麼容易逮到行人違規的地方開單的原因,因而釋然。

當時筆者經過一個不到五公尺寬的十字路口,三面車水馬龍,一面是市場入口,沒車子開進。由於行人號誌紅燈亮起時車輛號誌還是綠燈,許多行人就紛紛走過兩、三步就能穿越的馬路,被員警逮個正着,我也是其中之一。

自知理虧,乖乖收了罰單,心裡不免嘀咕:這跨市場的行人穿越號誌真是很容易讓人誤入「陷阱」。不過現在終能同理:換成我爲了長官要求的績效,也一樣會選擇這麼容易達標的方式和地點。同樣道理,常見警察躲在暗處拍照開單引發民怨的報導,大概也都是績效惹的禍。

爲了減少基層員警因績效壓力而造成憾事,警方應從幾方面着手:首先是建立多元化的績效考覈指標體系,降低對數量化指標的依賴,並增加對質量化指標的考覈。也就是說,破案率、開單數等數量化指標與破案質量、民衆滿意度等質量化指標應並重結合,並將基層員警的工作量、工作難度、工作風險等因素考慮進去。

另外,應建立公開透明的績效考覈制度,將所有考覈指標、標準和過程等公開透明,提高考覈公平性,不讓基層員警因考覈指標不統一、考覈過程不透明等,產生不公平的挫折感。

最後,應該提供並確保基層員警擁有必要的培訓和技能,提高他們處理業務的素質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讓他們能更順利地面對工作的壓力和挑戰。同時,建立健全的基層員警心理輔導機制,定期爲他們提供心理輔導,幫助他們釋放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