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修路、改造公園就能換容獎?苗博雅:不可思議的暴利

臺北市議員苗博雅表示,京華城僅花40萬元修1000平方公尺的道路、改造復盛公園並認養50年,就能借此以「宜居城市」、「韌性城市」取得共計12%的容積獎勵,質疑低成本換得暴利。(黃敬文攝)

臺北市京華城案進入司法階段,回顧京華城案的核心爭議,即爲20%的容積獎勵給予名目,臺北市議員苗博雅17日在臺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提出質疑,認爲京華城僅花40萬元修1000平方公尺的道路、改造復盛公園並認養50年,就能借此以「宜居城市」、「韌性城市」取得共計12%的容積獎勵,質疑低成本換得暴利。

根據京華城與市府的協議書,20%容積獎勵的3項貢獻中,韌性城市爲4%,條件中包含需在領領德使照前完成公園改造,並自公園改造完工當日起認養50年;宜居城市爲8%,條件中則包含要整修吉祥路及東寧路整體街廊與路寬達1000平方公尺,並在取得使照前交付新工處接管。

社會民主黨議員苗博雅17日質疑,1000平方公尺道路的整修成本約爲40萬元,但修1次就能換容獎8%,另外只要改造公園並認養50年,就能換得容獎4%,但京華城方究竟1年會花多少錢養護公園,市府至今都不知道卻搶先核發建照。

她說,京華城方直到今年8月17日才提出認養公園前的改造申請,約半個月後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就被約談,時間點頗值得玩味。

苗博雅強調,這個獎勵額度非同小可,靠養護公園和修道路就可以換這麼多的樓地板面積,簡直是不可思議的暴利,不知道市府內部如何看待此事,相信臺北市長蔣萬安不可能不知道這件事。

工務局表示,新工處、公園處均依照2021年10月6日市府都發局公文檢送協議書配合辦理,目前均仍未進行審查或施工,之後容積獎勵覈定也不在新工處、公園處權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