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是否停工 北市府:還未收到檢方迴文

北檢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北市府發函向法院確認是否可停工,法院已回函。建管處今天表示,還未收到檢方回函,且發文給檢方內容與法院一樣,即日起將派員每週1次赴工地查覈。

臺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召開業務單位工作報告,包含臺北市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工程處等局處首長列席。

北市都發局長簡瑟芳報告時針對京華城案表示,臺北地方法院9月30日裁定扣押京華城土地,市府10月7日發函給北院及臺北地方檢察署確認施工有無妨礙扣押規定,已收到法院回函,還未收到檢方回函。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陳賢蔚問及京華城案後續,並提到市府目前是要讓工地施工到2樓纔要求停工?若業者持續施工興建完成2樓以上,市府有何處置?

簡瑟芳迴應,若京華城要施工須依內政部函釋處理,所以市府才發文問院檢若要求停工是否妨礙扣押等公權力,目前確認京華城是不予施工勘驗。

建管處長虞積學說,京華城向市府申報施工只到1樓,會讓業者做完1樓樓地板,2樓以上就不能施工,已停止受理下次施工勘驗,業者要依建築法重申報勘驗,才能繼續施工。

他表示,京華城要申報勘驗覈準後才能繼續施工,若發現繼續施工,會依違反建築法要求勒令停工,此案基地規模大,一樓樓地板至今完成約8成,初估須半年,業者纔可能申報後續施工勘驗。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林亮君質詢市府是否持續派員到京華城工地瞭解現況。虞積學說,曾派員到工地瞭解狀況,但從現今起將要求每週1次派員到場查覈工程進度項目是否與申報項目一致,若不符就是違規,會依建築法要求停工。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李傅中武質詢,外界提到京華城案是通案非個案,市府如何認定?此案發生後,許多都發局官員處理類似案件公文都不敢蓋章,如何解決。

簡瑟芳迴應,此案發生後,很多涉及類似法令案件,讓很多公務員會審慎思考,與北市法務局已橫向聯繫,若都發局公務員認爲案件可能涉及法律,會由法務局協助。

她表示,京華城是依都市計劃法申請,確實讓外界覺得是個案,但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已針對若案件是依都市計劃法24條提報申請容積獎勵,後續會積極把關審查,減少外界疑慮。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許淑華則要求市府局處在2周內到委員會針對京華城施工後續工安進行專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