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封街逮鬧事哥 男拿球棒「幫警察」活活打死人遭判17年

男子下車拿鐵棒朝楊男不斷猛揮,現場所有人嚇壞,楊男被打後重傷送醫7天不治,男子則辯稱是在「幫警察」,仍被依殺人罪判17年徒刑,全案定讞。(翻攝畫面)

桃園市1名黃姓男子2016年開車遇到1名楊姓男子在路中拿球棒大鬧、砸車,警方當下封鎖路段欲逮人,沒想到黃男疑似氣不過交通受阻,車內大喊「我去打他啦」,就下車拿鐵棒朝楊男不斷猛揮,現場所有人嚇壞,楊男被打後重傷送醫7天不治,黃男事後辯稱是在「幫警察」,仍被依殺人罪判17年徒刑,全案定讞。

當時鬥毆影片在臉書「爆料公社」瘋傳,影片中楊姓男子先在路中拿鐵棒大鬧砸車,警方因此將該路段封閉、欲逮人,而後方黃姓男子見狀後原本待車內,因不滿交通受阻,對副駕駛說「我去打他啦」,副嫁女則勸「不要這樣,你這樣會影響人家工作」,但黃男仍執意上前「幫忙警察」,並拿球棒不斷朝楊男揮打。

男子下車拿鐵棒朝楊男不斷猛揮,現場所有人嚇壞,楊男被打後重傷送醫7天不治,男子則辯稱是在「幫警察」,仍被依殺人罪判17年徒刑,全案定讞。(翻攝畫面)

影片中黃男不斷猛力敲打對方,見對方倒地,仍「殺紅了眼」一直猛力揮棒,遭警方拉住制止也不聽,多次朝對方頭部、上半身打,最後楊姓男子受重傷送醫,7天后不治身亡,黃男也被依殺人罪起訴;黃男在法庭上辯稱無殺人意圖,當下是「幫警察」,屬正當防衛。

法官考量黃男對刑罰意識薄弱,事後也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黃男17年徒刑,褫奪公權8年,最高法院已於2021年4月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