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爭議連環爆 陳耀祥推公司治理範疇

鏡電視被挖出《鏡週刊》社長裴偉擔任有給職顧問、及與《鏡週刊》人力共用等問題。(本報資料照片)

《鏡電視》還未開臺就扯出「政變」與內控爭議連環爆,昨日成爲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焦點,對於立委同聲要求撤照、甚至是告發,NCC主委陳耀祥推說屬於「公司治理範疇」,認爲更換董總不影響公司對NCC的承諾,甚至說「若是撤照反而會引起事情更大」,引發譁然。

鏡電視1月19日取得執照,成爲10年來首家獲准開臺的新聞臺,但爭議接連引爆,先是董事會閃換董事長與總經理,再被挖出《鏡週刊》社長裴偉擔任有給職顧問、及與《鏡週刊》人力共用等問題。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直指還沒開臺就換掉董總,當初申請執照講的話「還算數嗎?」陳耀祥辯稱,發照的行政處分是以公司爲主體,時任董事長陳建平提的承諾,也是經過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那都是「公司的承諾」,近期相關的爭議都在公司治理範疇內。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與陳耀祥則直接槓上,表示NCC在今年1月通過審查前就已接獲檢舉信,「鏡電視說沒有就結案,這是什麼調查?」顯然是輕輕放過,應該要移送檢調,「這是你(陳耀祥)身爲公務員的義務」,陳回嗆「刑事訴訟法我也讀過」。

陳椒華表示,陳耀祥反對調查,沒有經過深入調查,NCC就被鏡電視騙了,表面上是管理顧問公司的合約,但就是付給裴偉的報酬,「難道不違法嗎?」且該管理顧問公司根本委身民宅,沒人辦公、沒人住在裡面,用沒在經營的空殼公司,根本在掏空鏡電視。

國民黨立委魯明哲指出,這已不是所謂「公司治理的議題」,而是全民都在看這爭議,實際涉及執照存廢問題,過往NCC不喜歡某電視臺,人事案一審就將近1年,審鏡電視就變成「只看這個法人」,要NCC評估暫停鏡電視執照。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質疑鏡電視財務規畫,NCC難道不用瞭解資金來源?陳耀祥則說,「這是鏡電視要處理的事情,不是NCC要問的問題」,除非是到期沒有增資、不能開播,最嚴重纔可以廢止執照,不希望走到這一步,因「若是撤照反而會引起事情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