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勞檢外流路徑曝! 陳信瑜收資料秒傳給蔡壁如:迴應索資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前局長陳信瑜,不實覈銷首長特別費,泄漏勞動檢查內部資料等,遭監察院彈劾。(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前局長陳信瑜,不實覈銷首長特別費,泄漏勞動檢查內部資料等,遭監察院彈劾。監察院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鏡電視勞檢資料外流路徑首度曝光。時任民衆黨立委蔡壁如請陳信瑜查鏡電視有無大量解僱員工情況,陳信瑜指示科長啓動勞檢,陳信瑜收到科長給的銀行開戶資料及爭議概要表,同時傳給蔡壁如,蔡壁如再傳給同黨立委賴香伶,作爲民衆黨隔日開記者會的資料。
監察委員王幼玲還原說,當時蔡壁如LINE陳信瑜,「有陳情者陳情鏡電視有大量解僱員工情況,麻煩查一下」,陳信瑜指派勞動基準科葉科長安排勞檢,因爲大量解僱屬於就業安全範圍,第二天葉科長通知就業安全科陳科長,再派給徐姓派案專員,依序輪到勞檢4大組的其中一組,林姓小組長再派檢查員,於2022年3月9日發動勞檢,但當時鏡電視人事無法備齊資料,約定3月14日檢查。
王幼玲指出,3月14日第二次檢查時,鏡電視大陣仗出動律師、攝影機對勞動局蒐證,鏡電視認爲前次勞檢資料外泄,也不提供任何資料,檢查員表示將去函鏡電視,請鏡電視拿資料到勞動局檢查,但是後來沒有發函、鏡電視也沒有複檢,直到3月29日,檢查員在科長的指示之下,以 「本案以查無違規」結案。
對於勞檢資料外流路徑,王幼玲說明,2022年3月9日第一次勞檢,鏡電視提供3份資料,包括元大銀行開戶填寫資料說明、鏡電視會談記錄及鏡週刊會談記錄,檢查過程中,科長與小組長都有問檢查員得到什麼資料,當日晚上8時13分將資料檢查員傳給小組長,小組長再傳給葉科長。
王幼玲說,葉科長還同時多做了一份「鏡電視爭議檢查概要」概要表,內容包括勞檢初步結論及後續3月14日要勞檢等,並傳送給陳信瑜,陳信瑜幾乎在同一個時間,於晚上8點23分以LINE傳送開戶圖檔資料、概要表給蔡壁如,蔡壁如再傳給賴香伶,作爲民衆黨隔日開記者會的資料,而公佈周知。
王幼玲表示,陳信瑜在監察院詢問時雖坦承不諱,但辯稱本案無涉個資,強調僅是迴應民意代表索資、回報進度,但勞檢資料應該保密,陳信瑜明知勞檢資料屬於政府資訊公開法所定的應該限制公開的文書,行政決定的擬稿及準備作業文件可以不提供,且勞動檢查尚未結束,並已預定下次勞動檢查補件時間,泄漏會對於勞檢實施目的造成困難或妨害,卻仍泄漏勞檢資料。另臺北地檢署也以涉犯刑法第132條第1項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提起公訴在案,核有明確違失。
另外,王幼玲認爲,葉科長提供檢查資料給陳信瑜時,沒有善盡幕僚責任,提醒陳信瑜保密規定,因爲葉科長自始自終都知道民衆黨要開記者會,在勞檢過程中還有去了解查到哪些資料;葉科長在政風處訪談時,沒有完全據實告知發動勞檢原因,「他自己揹了」,葉科長稱自己在2022年3月4日看到有輿論,認爲鏡週刊可能有大量解僱問題,但是其實是陳信瑜交代,陳信瑜則是受到蔡壁如的請託,葉科長事後又刪除與陳信瑜、組長之間的LINE通訊紀錄,對此認爲有不當之處。
媒體追問葉科長爲何知道民衆黨要開記者會?王幼玲說,是陳信瑜告訴葉科長的,但是葉科長告訴她,自己不知道記者會的內容,也許記者會是要談鏡週刊有大量解僱的問題,所以他做了一個談參給局長,他們也相信葉科長,沒有彈劾葉科長,況且如果陳信瑜要求,葉科長大概也很難拒絕陳信瑜、不提供資料給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