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創辦人裴偉背信案 士檢已傳前總經理作證
鏡電視。(資料照片)
士林地檢署偵辦鏡電視創辦人裴偉背信案,已傳喚前總經理李玉珮作證。(資料照)
士林地檢署偵辦鏡電視創辦人裴偉背信案,陸續傳喚前總經理李玉珮以及財務經理等人作證,案件列爲「他」字案,後續將傳喚相關人釐清案情。
裴偉辭去鏡電視董事長一職後由陳建平接任,去年1月鏡電視獲得國家通訊委員會(NCC)覈准設立新聞臺,2個月後,陳建平遭部分董事以「干涉新聞」爲由罷黜,其中與陳有關的「三董一監」集體請辭,後續就接連爆出裴偉挪用開辦費等負面消息,前民衆黨立委蔡壁如更具名向NCC檢舉,指鏡週刊社長裴偉仍控制整個鏡電視運作,背後有複雜的政商媒關係,違反相關法令
士林地檢署接獲檢舉,立即籤分他字案偵辦,檢察官陸續傳喚前總經理李玉珮等人作證,但因鏡電視是否要上架定頻在即,檢方不願成爲公司前後任董事長爭鬥的工具,對於偵辦的進度一律三緘其口,不評論相關細節,另外,而陳建平告發裴偉背信、詐欺、公司法部分,已由臺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