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制”陶瓷保護條例》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江南都市報訊 全媒體記者余文斌攝影報道:4月8日上午,記者從景德鎮市召開的《“景德鎮制”陶瓷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佈實施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該《條例》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據瞭解,《條例》明確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相關協會的標準設立義務,採用“地標”+“團標”的模式,對“景德鎮制”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的使用設立了標準門檻。目前已經發布了地方標準《“景德鎮制”陶瓷品牌評價通用要求》和《日用硬質瓷器》《陶瓷酒瓶》和《玲瓏瓷》共3個團體標準;針對商標管理混亂的問題,在條例中規定了商標權利人對於商標授權使用的原則和路徑,並參照學習外地相關經驗,要求商標權利人建立“景德鎮制”陶瓷數字化管理系統和陶瓷專用標識,以此達成對“景德鎮制”陶瓷產品防僞溯源的實現;針對監管不足的問題,條例明確了相關的侵權違法情形,爲規範“景德鎮制”陶瓷市場秩序、保證“景德鎮制”陶瓷產品質量提供了切實可行的依據和保證。業內人士認爲,《條例》的制定出臺,必將對重塑“景德鎮制”陶瓷品牌,規範陶瓷市場,進一步把陶瓷產業做大做強,助力把“千年瓷都”這張靚麗名片擦得更亮有着積極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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