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年改公教人員嘆「相對剝奪」 全教總籲正視不公平對待
全教總直言,年改迄今公教人員備受屈辱,要求朝野停止差別待遇並導正公教年改缺失。圖爲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提高警消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引發熱議。對此,全教總認爲修法打破退撫的公平原則,讓公教人員有相對剝奪感,現在正值警察年改通過,更應正視並積極導正公教人員在年改所受的不公平對待。
全教總今天發佈新聞稿表示,警消人員工作有其特殊性,但退休給予仍應考量最基本的公平性。針對警消人員工作屬性,全教總支持調整其現職待遇、提升勞動保障、開放組織工會,國會修法方向卻直接打破退撫給予的基本公平原則,廣大公教人員因此產生強烈的相對剝奪感。
全教總說,年改迄今公教人員備受屈辱,要求朝野停止差別待遇並導正公教年改缺失。首先是針對退撫基金原精算財務缺口、112新制上路後的新缺口,以及此次提升警消替代率後出現的最新財務缺口,都應儘速撥補公教退撫基金。
全教總說,應返還年資補償金,「年資補償金」不是18%優惠存款,而是因制度改革受損而填補損失的補償制度。但前次年改竟唯獨保留軍職,形成明顯不公,要求國會朝野黨團修法返還年資補償金,落實公平正義。
另外,立法院下會期將審議停止下降公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一案,全教總認爲此舉有助穩定公務人員退休金,但將出現新的「財務缺口」,兩全其美的作法除了停降替代率,亦應同步要求政府編列財源挹注基金。
全教總還說,錯誤年改方案以所得替代率限制領取上限,剝奪退休公教人員領取公保年金的基本權利,公保與退撫是兩個互相獨立的共同基金,退休人員本應同時領取「基礎年金」與「職業年金」兩筆年金,應研議修法讓公保與退撫所得脫鉤分計。
全教總表示,公教年改以來爭議不斷,正直國會通過提升警消人員替代率,公教人員在年改所受的不公對待,尤其應該加以正視並積極導正。全教總強烈要求政府落實僱主責任,停止差別待遇,導正公教年改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