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搏版面建立正面形象 訂評分標準

南投縣警局要求所屬單位新聞刊登績效,引發爭議。(廖志晃攝)

南投縣警察局訂定「強化新聞輿情行銷獎勵計劃」,對所屬各分局隊部發布的新聞,正負面和則數規定獎懲辦法,卻引發基層員警反彈!縣警局長呂新財則表示,那只是草案,而且,目的是要獎勵認真的同仁,而非懲處。

根據南投縣警察局「強化新聞輿情行銷獎勵計劃」草案,目的是爲加強警政服務宣導,激勵所屬單位提供正面資訊,避免負面新聞報導,建立優質警察形象,增進民衆對警察的信賴合作關係,進而提升民衆對整體治安滿意度

評比採取團體方式外勤單位區分甲、乙、丙等3組,甲組包括南投、草屯埔里分局;乙組竹山、集集、中興仁愛信義分局;丙組包括刑事警察大隊、交通警察隊、少年警察隊、婦幼警察隊、保安警察隊。

評比辦法爲基準分數50分,再依正、負面輿情加、減分,每月各分組發佈新聞稿律定最 低目標值甲組8則、乙組6則、丙組3則。

呂新財表示,這項草案是參考其他縣市警察局的作法,主要目的是鼓勵警察士氣,獎勵認真做事的同仁,還有促進警察同仁與媒體的互動,避免因爲「偵查不公開」,什麼都不講,導致誤解;至於詳細實施的細節,縣警局將於30日邀集屬各單位討論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