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加快推進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非銀機構監管司司長劉學生10月16日公開撰文《在發揮特色功能中實現非銀機構高質量發展》表示,加快推進《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修訂,制定出臺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務監管辦法等;推動新修訂的《消費金融管理公司管理辦法》《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穩妥落地實施。

據介紹,在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非銀機構”)主要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和貨幣經紀公司六類。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金融機構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務實體經濟的激勵約束機制”,有必要因勢利導,推動非銀機構成爲金融體系必要有益的重要組成、服務實體經濟的特色力量。

劉學生表示,提升監測分析的效率和效果,弄懂數據背後的“故事”;重點強化對股東股權、關聯交易和產品結構的穿透監管能力,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透視數據背後的資金流向、業務邏輯和實質風險。充分運用年度監管評級和季度風險分級,強化對行業性、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監測分析預警,針對重點領域風險定期開展壓力測試,制定風險應急預案,防患於未然。

劉學生還表示,大力推動汽車金融公司創新產品,優化金融服務供給,爲汽車銷售和消費穩增長髮揮積極作用。據瞭解,目前全國已有25家汽車金融公司,其中中資10家,中外合資8家,外商獨資7家。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近期金融監管總局針對非銀機構印發專門通知,引導非銀機構聚焦產業高質量發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關鍵領域,全力支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取得成效。”劉學生在撰文中稱。

此外,非銀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不斷提升。其中,資產管理公司助力金融和實體企業風險化解。一直以來,全國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始終是我國金融體系風險出清的重要渠道,批量轉讓市場份額常年保持在80%以上,並在有力維護區域金融穩定、有效阻隔實體企業風險向金融體系擴散蔓延、支持房企紓困和保交房、助力地方政府有效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有效作用。

五年來,金融租賃公司持續加強對製造業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業務餘額由3557億元增長至5375億元;助力民族航空航運產業發展邁上新臺階,累計簽署C919和ARJ21飛機訂單超600架,累計在境內船廠訂造船舶超250艘,訂單金額超900億元;積極響應國家綠色低碳政策,綠色租賃業務規模由4447億元增加至8906億元,進一步擴大了綠色品牌效應。

汽車金融公司通過構建“廠商+汽車金融公司+經銷商”運營模式,大力促進汽車消費。五年來,累計發放經銷商庫存車輛貸款4.3萬億元,對應車輛1972萬臺,佔全國汽車產量的14.6%;累計發放汽車零售貸款3萬億元,對應車輛3168萬臺,佔全國汽車銷量的23.6%;累計發放新能源汽車零售貸款3147億元,對應車輛366萬臺。

北京商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