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央行升息 金融機構準備金乙戶利率谷底回升

金融機構準備金乙戶爲國銀、外銀在臺分行、信合社、農漁業信用部、中華郵政等機構,按規定需存放在央行的法定存款準備金帳戶,可創造穩定的準備金需求,提高央行管理流動性效率,並有助於降低市場短期利率波動,央行就各家準備額的55%給予利息。

爲反映銀行存款利率調升,央行自25日起調升金融機構準備金乙戶存款利率,源自活存年息自0.068%調升至0.144%、源自定存年息自0.56%調升至0.82%。至於源自外資的新臺幣活存,仍依2010年底函令規定全部不給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