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融機構資料共享 逾90家規畫辦理

金管會因應金融科技發展,去年底訂定實施「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指引」,並請已依其他法令及個資保護法規定辦理共享資料的金融機構,於發佈半年內依指引第3點完備相關內部控制規範,並經董事會或理事會通過。

爲了解指引實施情況,金管會近期針對適用指引的308家金融機構進行問卷調查,作爲未來研議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相關政策參考。結果顯示,在指引發布前已辦理資料共享的金融機構中,高達99.15%已依指引完備內控規範、並經董事會或理事會通過。

同時,目前除有17家金融機構已依指引辦理新增資料共享外,並有逾90家金融機構正規畫未來辦理新增資料共享,以加速提升客戶交易便利性及相關作業效率,進而增進消費者權益及經營效能。

金管會表示,目前金融機構合作辦理新增資料共享,可在客戶同意前提下,透過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達到諸多效益。近期也審覈通過阿爾發投顧與永豐金證券申請合作辦理資料共享業務,以提升客戶使用機器人理財服務便利性。

金管會指出,上述合作案爲首次覈准證券期貨業與未具集團關係的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資料共享業務,未來證券期貨業者欲辦理該案例模式的資料共享業務,僅須向證券期貨業公會申報備查即可,有助於業者推動資料共享,促進金融機構間跨業合作。

金管會表示,未來將持續推動金融科技發展路徑圖的其他資料共享項目,促進客戶資料共享合理使用,讓金融機構及金融科技業者得以發展多元金融服務場景,以新模式創建新生態圈,並朝「智慧型金融產業」發展,爲我國金融產業創造新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