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會前11月罰鍰減近6成 全年估探近12年低

銀行局前11月對銀行業裁罰件數18件、年減5件,罰鍰金額4274.5萬元、年減達7615萬元或64.05%,爲三業中減少最顯著者。保險局前11月對保險業裁罰件數24件、年減2件,罰鍰金額4530萬元,亦較去年同期減少535萬元或10.56%。

證期局前11月對證券期貨業合計裁罰件數235件、年增達27件,罰鍰金額7422萬元,較去年同期增加626萬元或15.74%,爲三業中唯一增加者。其中,上市櫃公司裁罰件數180件、年增16件,罰鍰金額4728萬元、年增578萬元或13.93%。

而證券期貨業前11月裁罰件數55件、年增11件,罰鍰金額2694萬元、年增48萬元或1.81%。其中,投信投顧業罰鍰金額932萬元、年增達410萬元或78.54%,證券業及期貨業罰鍰金額則爲1618萬元及144萬元,分別年減194萬元或10.71%、168萬元或53.85%。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說明,今年金融機構無論內控、法遵乃至於員工挪用款項等缺失案件相對較少,罰鍰金額因此下降。去年出現銀行業及保險業大股東干政、銀行行員涉勾結詐騙集團等重大案件,因而出現多起重罰逾千萬元的重大裁罰案,墊高比較基期。

金管會前11月裁罰金額共1億6226.5萬元、創近6年同期低,較全年預算2億7468.2萬元達成率僅59.07%,全年應難達標,且預期將創2012年1.57億元以來近12年低。對此,金管會主秘蔡福隆強調,裁罰是手段但非目的,罰鍰減少並非對金融檢查監理有所鬆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