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股》「新新並」雙主帥炮火四射 爭「第一」是幫別人或自己?
林維俊對中信金「公開收購」動作,展開的不滿炮火重點如下:
一、中信金公開收購價1股新光金控普通股,換髮中信金控普通股0.3132股及現金約新臺幣4.09元,其中每股近4元的現金收購,其帳上資金是否足以支應?中信金六月底的財務報表帳上現金只有兩億八千萬而已,那他們要如何來籌措現金收購所需資金,我相信這也是他們必須要對主管機關做交代的地方。
二、臺新金和新光金在此次調高換股比之後,再過一兩天我們就會把整個臨時股東會的議案上傳,也就是說我們就不會再改變換股比,合意併購是開大門走大路的。跟惡意併購相比,目前公開收購在法律上存在一個漏洞,就是大家的權利義務很不平等,公開收購可以隨時再調整收購價格。
三、臺新金和新光金合併,對於所有的相關的保戶、存款戶、員工、股東利益,以及以後的綜效都能夠擴大,且我們的銀行、保險、證券,這三項產業的平衡度也會很好。中信金和新光金加起來規模雖然是第一,但這只是數字上的規模,但忽略了很多的問題,例如文化的問題、員工的問題。最重要,臺新金一個正派經營的公司,我們沒有任何的誠信的問題。而最近媒體一直在講,中信金大股東是不是有紅火案被駁回等等,這些問題是要一起考慮的,不是單獨的這個加那個等於第一這麼簡單的一個數字問題。
四、如果跟中信金合併的話,新光金會是裡面的一個Minority(少數);跟臺新金合併,雙方本來系出同門,文化相同,照換股比,臺新金持股52%左右,新光金持股48%左右,這個是兩個合意的對等合併,也就是雙方一直在強調的「責任共擔,成效共享」。我們是一起努力,一起長大,一起往第一的方向前進。
新光金總經理陳恩光表示,併購後的規模當第一很好,大家都希望當第一,「但你是幫人家當第一,還是幫自己當第一,這是不一樣的概念」,若新光金和臺新金換股完成,新光金原股東對臺新金整體的持股比可達47至48%,具相當大的發言權與管理權。反之,中信金控所主張的合意,是以公開收購新光金控達51%持股,後續有可能先購後並,新光金無法控制,若以原先的條件計算,「C金控的持股比例,我們大概只有約20%」。
陳恩光指出,若用中信現在的換股比例再加現金,假設51%是以此換股,那另外49%是怎麼樣我們並不知道。因爲一旦持股51%可以Control之後,就不一定會照原來的條件,它前面51%後面49%可能是折價。因爲已經Under my control,這個叫先購後並的巧妙之處,已經變成我自己人了,那你後面49%給你什麼你只能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