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豹擄人虐殺1死1傷 主嫌一審判無期二審改判5年6月

黃男等人認爲綽號「仔仔」和「主任」2人黑吃黑,擄人虐殺導致1死1傷,一審判黃男無期徒刑,二審改判5年6月。(資料照片)

詐騙集團金主黃男,認爲遭綽號「仔仔」和「主任」2名男子「黑吃黑」,2020年9月間誘騙2人到臺中金錢豹酒店狂歡後,押往南投水里鄉毆打凌虐,造成1死1重傷。一審依殺人罪判黃無期徒刑,臺中高分院法官認爲無殺人犯意,今天改依傷害致死罪判黃男5年6月,其餘4名主嫌共犯各徒刑3年8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男是詐騙集團金主,出資50萬元成立詐騙機房,事後,黃認爲「仔仔」和「主任」兩人黑吃黑,侵吞400萬元獲利,夥同劉男等10人在2020年9月4日將2人誘騙到金錢豹酒店喝酒。

隔天上午6時許再將2人擄到南投的1處空屋拘禁毆打,凌虐30小時後,「主任」遭打死、「仔仔」則被打到四肢骨折,丟置醫院。

黃男等打電話向臺中警方自首。一審認定黃手法兇殘、有殺人犯意,雖打電話自首,但隱匿部分案情,無悔悟之心而不予減刑,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4名主嫌判刑14年至14年1月不等,其餘共犯依私行拘禁等罪判8月至4年不等。

黃男等5名主嫌提起上訴,二審法官認爲,黃等主動向警方承認犯罪,符合自首減刑規定,且死者傷勢主要集中在四肢及臀背部等非要害部位,認定黃等並無殺人犯意,並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賠償損失,撤銷原判,改依傷害致死罪,判黃男徒刑5年6月,其餘共犯各判3年8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