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鄉親赴臺就醫 住宿補助擴大至新住民配偶
金門縣府修訂鄉親赴臺就醫住宿補助要點,補助對象擴大至新住民配偶。(李金生攝)
楊鎮浯縣長期待進一步落實醫療照顧服務,減輕鄉親的經濟負擔。(李金生攝)
金門民衆赴臺就醫及陪同者住宿費用補助,縣府修訂辦法回溯自今年1/1起,擴大補助對象至新住民配偶,減輕鄉親出門在外的經濟負擔。
縣衛生局說明,擴大補助對象爲與金門縣民結婚的新住民配偶,包括婚姻關係存續中或其配偶死亡而未再婚者,或離婚後取得在金門縣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監護權者。
楊鎮浯縣長關懷鄉親因緊急重症後送臺灣就醫,常因人生地不熟面臨生理、心理的雙重壓力外,更需面對沉重的經濟負擔,因此在縣議會的支持下,由縣府團隊擬訂住宿費用補助要點,自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已有2317人次受惠。
縣衛生局表示,符合補助之對象,持轉診單赴臺就醫(含前後各1日)入住合法旅宿,低收入戶每日最高補助新臺幣1200元,中低收入戶每日最高補助新臺幣800元,一般戶每日最高補助新臺幣500元。實際住宿費用如未達補助金額,則以實際住宿費用覈實補助。
這項補助以1房、每趟次5日、每年以6次爲限,但持有重大傷病卡、早療個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補助次數得增至12次。
申請人應於就醫返回金門之日起3個月內,檢附申請文件,向金門縣衛生局或各鄉鎮衛生所申請補助,逾期不予受理。另如轉診赴臺至基層診所就醫者,也不予補助。相關問題可上金門縣衛生局網站查詢;或電承辦人082-330697分機111呂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