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55至64歲「三節慰助金」沒了? 中秋節改發美酒替代

金門縣政府今日下午召開修正三節慰助金髮放辦法會議決議,將自今年中秋節起改爲發放「慰助酒品」。(圖/民衆提供)

原用以紀念金門歷經戰地政務時期55至64歲縣民犧牲奉獻的「三節慰助金」,經縣府今(1)日下午召開修正慰助金髮放辦法會議中決議,將自今年中秋節起改爲發放「慰助酒品」,符合申請資格者應於8月28日前申請,發放將採二階段方式辦理,相關細部作業正加緊辦理中。

縣府指出,「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55歲至64歲三節慰助金髮放自治條例」於2015年2月13日公佈施行,至今共計發放24節次,約有36萬人次受惠,合計新臺幣43億元,現每節次約需發放2億元,預估2024年至2041年該慰助金尚有81億元需支出。

縣府表示,爲保縣庫水位及福利不縮水,兼顧持續感念金門縣民於戰地政務時期之犧牲奉獻,縣府修正自治條例,將慰助金調整爲慰助酒品,經函請金門縣議會審議,獲議會支持並於今年7月24日三讀通過。

縣府說明,爲配合修正後以酒品之慰助方式,民政處研擬2023年中秋節慰助酒品發放作業規定,今日下午邀集各村裡長、鄉鎮公所、戶政事務所、金酒公司及縣府各局處等相關單位召開研商會議,經協商決議如下:

1.請符合本節次申請資格者,應於8月28日前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補申請時間爲8月29日至9月28日。

2.中秋節慰助酒品發放採二階段方式辦理,9月14-16日於村裡領提酒單。10月18日-11月30日持提酒單至金酒公司寧山庫換領酒品。補申請者(含逾期未領者提酒單者)請於10月18-20日至各公所領提酒單,於10月18日-11月30日持提酒單至金酒公司寧山庫換領酒品。逾期不再辦理本節次發放作業。

3.代領部份,比照配售酒規定辦理。各村裡長亦可決定是否需填寫切結書。

民政處表示,與會之鄉鎮公所及村裡長針對發放方式及日期提出多項建議,該處正加緊處理相關細節,後續將據以公佈以供鄉親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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