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電子煙消費稅那些事

爲完善消費稅制度,維護稅制公平統一,更好發揮消費稅引導健康消費的作用,2022年10月2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對電子煙徵收消費稅的公告》(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3號),決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對電子煙徵收消費稅。10月27日,海關總署發佈《關於電子煙徵稅有關事項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2年第102號),明確了電子煙徵稅的有關事項。

什麼是電子煙

01、電子煙

電子煙是指用於產生氣溶膠供人抽吸等的電子傳輸系統,包括煙彈、煙具以及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電子煙產品。

02、煙彈

煙彈是指含有霧化物的電子煙組件。

03、煙具

煙具是指將霧化物霧化爲可吸入氣溶膠的電子裝置。

電子煙進出口徵收消費稅

電子煙進口環節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進口)、批發電子煙的單位和個人爲消費稅納稅人。

電子煙主要進出口稅收政策

電子煙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納稅,進口環節的消費稅率爲36%。納稅人進口電子煙的,消費稅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納稅人出口電子煙,適用出口退(免)稅政策。將電子煙增列至邊民互市進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並照章徵稅。

旅客進境攜帶電子煙相關規定

旅客進境可免稅攜帶煙具2個;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或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6個,但合計煙液容量不超過12ml。往返港澳地區的旅客可免稅攜帶煙具1個;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或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3個,但合計煙液容量不超過6ml。短期內多次來往旅客可免稅攜帶煙具1個;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或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1個,但合計煙液容量不超過2ml。沒有標識煙液容量的電子菸禁止攜帶進境。

超出以上規定數量或容量,但經海關審覈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予以徵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全額徵稅。旅客帶進徵稅的電子煙數量容量,限制在免稅限量之內。

旅客免稅攜帶進境電子煙的總值不計入行李物品免稅額度。其他菸草製品仍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不計入行李物品免稅額度。

不滿16週歲的旅客,禁止攜帶電子煙進境。

通過郵件、快件寄遞電子煙入境徵稅相關規定

通過郵件、快件渠道進境的個人物品中的電子煙按照現行海關總署對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有關規定執行。

(1)個人郵寄進境電子煙,海關依法徵收進口稅,但應徵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徵。(2)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電子煙,每次限值爲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爲1000元人民幣。(3)個人郵寄進出境電子煙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定限值,經海關審覈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4)郵運進出口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電子煙進口申報相關規定

1.歸類根據進境物品歸類原則,以及海關總署公告2022年第102號,電子煙歸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03章“煙”類別項下,稅率50%(已含消費稅)。

2.完稅價格的認證根據進境物品完稅價格原則,《完稅價格表》已列明完稅價格的物品,按照《完稅價格表》確定;《完稅價格表》未列明完稅價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來源地最近時間的主要市場零售價格確定其完稅價格;實際購買價格是《完稅價格表》列明完稅價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稅價格表》列明完稅價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進境物品所有人應向海關提供銷售方依法開具的真實交易的購物發票或收據,並承擔相關責任。海關可以根據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關憑證,依法確定應稅物品完稅價格。《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增加電子煙相關內容。

因此,電子煙在進行價格申報時,需以實際價格申報。

吸電子煙同樣有害健康!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供稿單位:廣州海關

來源:12360海關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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