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非合意併購 門檻將拉高
金控「民民並」非合意併購門檻歷年調整歷程
臺新金控、中信金控搶並新光金控的併購「三角戀」,金管會日前否準中信金公開收購後,讓金管會決定啓動修法,提高民營金控非合意併購(敵意併購)的「首次持股門檻」,目前爲10%,恐有控制力的問題,預計明年上半年研議調整,「門檻一定會往上拉高」。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24日首度公開談及否準中信金的三大理由:一是公開收購的控制性持股,2018年金管會修正金控投資管理辦法,金控啓動非合意併購首次持股門檻降到10%,但金管會在否準中信金案時,表示10%無法取得絕對控制力;二是依照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管理辦法,有現金與股票,但金管會認爲公開收購要100%現金。
金控若非合意併購,到期日是隻要收購到10%,公開收購就算成立,但10%確實沒有具控制力,最近將檢討法規修正。
另現金部分,因金融整並與一般公司公開收購不同,但就算是一般公司也只有6件有含股票、大部分都是現金,「確實法規沒有寫很清楚,遊戲規則明確很重要。」
銀行局局長莊琇媛受訪表示,經過這次金融併購的案例,認爲首次持股若門檻太低,會造成金融市場紛爭,有必要檢討,預計明年上半年會調整,「門檻一定會往上提」,至於是否拉回25%,還在研議中;金控公開收購要全現金,也會一起研議納入規範中。
三是中信金無法掌控新光人壽財務狀況。彭金隆說:「中信金計劃書不方便公開,但當要收購一家公司時,對這家公司內容都不講清楚,我很懷疑價格怎麼訂出來的?」確實財務狀況要完全掌握有困難,如此大的一家公司,要對股東負責,買家對開價、內容要有一定掌握程度。法規上沒有訂很明確的會檢討,但否決中信金案「邏輯沒有前後衝突」,當初訂的規定只是申請的門檻,並非覈准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