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提醒!長沙11歲女孩被騙92萬餘元……

來源:瀟湘晨報

小朋友沒錢就不會被騙嗎?11歲女孩小涵(化名)只添加了一個自稱“某明星”的好友,竟被詐騙了92萬餘元。

騙子如何一步步設下圈套?近日,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2024年2月11日,家住長沙市雨花區某小區的11歲女孩小涵,獨自拿着媽媽的手機在網絡平臺上刷短視頻,添加了一個自稱“某明星”的好友,隨後此好友發消息說是明星的律師,稱明星的賬號隱私被泄露,需要小涵添加另一個賬號配合調查,同時恐嚇小涵,如不配合便報警將其父母拘傳至公安局。

對方自稱是劉律師,讓小涵找一安靜的地方接聽電話,問了一些關於“某明星”的問題,聲稱要調查明星賬號隱私是怎麼被泄露出去的。

“需要將你媽媽的銀行卡里的錢在我們的賬號上過一遍,才能洗清你泄露明星賬號隱私的嫌疑,這些錢事後會自動回到你媽媽卡里,你可以放心,不要讓你媽媽知道這個事情”。劉律師在通話中說到。信以爲真的小涵按照劉律師的指示,一步步向他們提供的銀行賬號上轉賬,直到媽媽發現小涵一直在房間未出來,進去找她時,才發現被騙92萬餘元,便報了警。

經審查,小涵轉出的部分資金(50萬)進入了張某某的賬戶,張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按照上線的指示購買理財產品,並在第二天出售,再轉存至指定賬戶。綜上,承辦檢察官認爲,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明知上線系電信網絡詐騙分子的情況下,爲牟取非法利益,仍將犯罪所得予以轉移的行爲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具有社會危險性,近日,雨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官提醒:

如今,詐騙手段層出不窮,很多家長都以爲,電信網絡詐騙離自己很遠,就算騙子找上門自己也能快速識別。但詐騙分子開始針對未成年下手,如果不及時給孩子普及反詐知識那很可能給家裡帶來鉅額損失。

日常生活中家長一定要加強對孩子的反詐騙教育。例如,來歷不明的賬號、電話、短信、鏈接一律不加、不看、不理、不點,不要理會網絡上故意搭訕的陌生人,不要貪圖小便宜。對於任何理由的轉賬、匯款要求,堅決不聽不信不轉賬。同時,家長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機、付款碼、銀行卡賬號、密碼、支付驗證碼等重要信息和物品,不要讓孩子知道支付密碼,開通免密支付要謹慎。

記者|周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