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觀平:“綠色標尺”護航美麗中國

生態環境部近日對外發布《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管理暫行規定》,對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作出進一步細化,力圖建立健全全鏈條的管理規定。

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是生態環境空間管控領域的重大探索,也是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一項基礎性、前瞻性和長久性的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加快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把完善全域覆蓋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爲發展“明底線”“劃邊框”納入美麗中國建設任務部署,《暫行規定》是對今年3月印發的《關於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的進一步貫徹落實。

錨定美麗中國建設新的歷史方位,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有着極其重要的內涵。從制度看,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是新時代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豐富延伸,是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重要實踐創新。從效果看,生態環境空間管控是美麗中國空間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在生態環境保護中發揮着前置性、引導性和基礎性作用。從全局看,生態環境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美麗中國建設的基礎保障。

面對美麗中國建設新要求,要持續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在總體規劃方面,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原則上要保持穩定,每5年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評估情況等進行定期調整。5年內,符合《暫行規定》動態更新情形的方可進行動態更新。在實施應用方面,推動有關部門在政策制定、規劃編制時運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科學指導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找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發力點,有力支撐美麗中國建設。通過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加強整體性保護和系統性治理,支撐優化重大生產力佈局,服務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保障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同時,落實國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管理有關制度和政策要求,引導重點行業向環境容量大、市場需求旺盛、市場保障條件好的地區科學佈局、有序轉移,促進綠色低碳發展。此外,要發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源頭預防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實現全域覆蓋、跨部門協同、多要素綜合的精細化管理。

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是落實精準、科學、依法治污要求的具體行動,要全力貫徹落實,不斷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加快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金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