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要新光金再交報告 釐清三大疑點

(立委林楚茵再度質詢新光金控創辦人吳東進參與公司會議。圖/彭禎伶)

因應立委爆料,金管會再要新光金控交出調查報告。銀行局局長莊琇媛23日表示,先前針對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是否仍參與公司經營,要求新光金三位獨董交報告,但獨董只以問卷方式瞭解情況,被金管會「退件」,改以實地訪談高階主管,釐清三大問題,即一吳東進是否有與金控經理人開會、二是否落實關係人交易相關內控、三吳東進是否有干涉新光金的不動產交易與信用卡發行。

立委林楚茵在11月中就在財委會質詢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在被金管會停職,且自行辭任後,仍參與新光金日常營運,新光金各子公司開會,干預信用卡發行及不動產投標策略等,金管會要求新光金三位獨董調查,且在12月1日交出調查報告。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23日在財委會迴應林楚茵再度質詢時表示,新光金獨董的調查報告內容「不夠完整」,在上上週已發函新光金要求再更完整,且銀行局長莊琇媛特別約談新光金三位獨董,告訴他們哪些不滿意,要加強地方。

莊琇媛受訪時表示,新光金獨董以金管會給予的時間極短,因此用問卷方式詢問新光金子公司新光銀行、新光人壽及元富證券等高階主管,瞭解這些人是否有與吳東進開會,但問卷內容過於簡單,金管會要求重新調查。

莊琇媛表示,已要求新光金獨董必須以親自訪談銀行、保險與證券高階經理人的方式,釐清三大問題,一是這些經理人是否有跟吳東進會面、開會,有多少次?在什麼地點?當時參與會議的人有哪些,大家各用什麼樣的身分去參加。

二是據新光金表示,吳東進是以其經營的事業,如新光醫院、新光慈善基金會等名義,與新光金人員會面,就要釐清新光金內部是否有訂定相關內控規範,且是否有落實,莊琇媛表示,因爲這類似關係人交易,必須有相關控管。

三就是要釐清先前立委指控,吳東進有干涉新光銀行信用卡發行政策,干涉新光人壽不動產投資決策,必須調查清楚是否屬實。

金管會要求新光金儘速交出詳細調查報告,以釐清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