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無人繼承遺產賸餘現金 共35件、總金額逾7505萬

財政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國庫署29日表示,今年截至7月底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繳庫,計35件,總金額來到7,505萬3,481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件數多8件,總金額增加2,511萬元,這些無人繼承遺產現金將全數歸入國庫供國家政務推動統籌運用。

據統計,去年同期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繳庫,件數爲27件,總金額爲4,994萬元,單件最大金額爲1,479萬元,最小金額爲1,519元,而今年35件、金額增至7,505萬元,單件最大金額爲1,701萬元,最小金額爲6,319元。

依民法第1185條規定,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於民法第1178條所定公示催告期限屆滿,經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國庫。國庫署說明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多由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代爲處理,例如律師、地政士、會計師等,倘有賸餘現金,由該遺產管理人辦理解繳國庫事宜。

財政部國庫署進一步表示,對各遺產管理人秉持其專業能力及服務精神,積極協調遺產事務並順利完成繳庫,表示肯定與感謝。爲利遺產管理人辦理前述繳庫事宜,該署於其網站登載相關作業說明,俾供查詢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