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小三拍穿內褲照勾尪 她驚見「寶貝你味道好濃」崩潰了

女子知道男子有婚姻仍持續傳送曖昧訊息,以及火辣照片,氣得男子老婆提告求償60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有名女攝影師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名男子,她事後得知男子已婚,但仍過夜發生性行爲,傳送訊息「好八點檔喔,沒想到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我的慾望大概滿到頭頂了」、「寶貝你味道真的好濃喔」等對話,還傳送僅穿內褲照與大腿照給對方;男子老婆發現後氣炸提告求償60萬元精神賠償,法官最後判2人應連帶給付元配新臺幣40萬元。

依判決書記載,男子阿強(化名)與妻子結婚後育有1子,然而,他卻在109年3月間在交友軟體認識1名女子阿芳(化名),2人在交往後,纔在同年4月向阿芳坦承結婚有孩子,不過,阿芳得知他有婚姻仍然在同年4月間傳送曖昧對話,以及2人獨處幽會、互稱寶貝相約同寢、以及深夜同宿,並且在5月至6月間頻繁約會見面、發生性行爲,並傳多張只穿內褲照片給他,其妻子知道後對阿芳提告,並且求償60萬元精神賠償。

阿芳表示當時阿強稱自己單身未婚,後來才承認已結婚生孩子,但對方提到因爲老婆在大陸,要等回臺灣後才能辦離婚,對方也指出和老婆已無婚姻關係,加上不斷追求才開始交往,但6月時對方突向她提出分手,表示要忙於顧小孩,2人不能繼續交往,但是她在10月間,收到對方老婆透過臉書的私訊,才知道原來對方老婆一直在臺灣,對方也沒有要離婚,才知道自己被欺騙,但因爲自己是接案子的攝影師,認爲60萬賠償金太高無法負擔。

阿強則表示自己好奇接觸網路交友,一時未能掌握好交往分際,雖然向對方坦承有老婆小孩,但又情不自禁犯下一些錯誤,但最後也與對方斷了聯絡,希望可以挽回婚姻,認爲60萬元金額實在過高。

嘉義地院審理,阿芳知道阿強有老婆後,仍執意交往,調閱2人LINE對話發現,且知道阿強有配偶後卻表示「...雖然也很震驚,好八點檔喔,沒想到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耶,...很感謝生命中又有幫我上了一課的人」,還傳送訊息「(在跟一個愛喝手搖引的妹子縱慾)辛苦寶貝!你真可愛」、「...我身材也不好啊,又不夠淫蕩」、「就是問我喜歡撞你嗎?」、「我的慾望大概滿到頭頂了」、「我超溼的喔」、「對你流口水了」、「寶貝你味道真的好濃喔」等親密對話,並且阿芳還傳給阿強僅穿內褲下半身與露大腿照片。

法官認定,阿芳已知阿強有配偶仍繼續往來、過夜,、互稱寶貝、親愛的,並且持續互傳曖昧訊息及裸露照片,2人顯然已超出一般普通朋友間之情誼,明顯逾越社會一般男女社交分際,破壞婚姻,侵害配偶關係,2人應連帶給付元配新臺幣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