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問路性侵案 北市男累犯未遭羈押釀禍 監委調查

監察院。(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9月5日發生街頭問路性侵案,經查涉案蔡男之前因爲涉嫌妨害秘密及妨害性自主案件,由法院審理中,但因爲未受羈押,以致有持續犯案機會,而蔡男過去涉及19起性騷擾案、2起妨害秘密案、4起妨害性自主案件,北市警局均有報案紀錄,但未納入追蹤,監察委員葉大華、張菊芳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指出,蔡男自109年5月起,涉及19起性騷擾案、2起妨害秘密案、4起妨害性自主案件,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均查有報案紀錄,但市府相關機關未曾將其納入社會安全網追蹤、輔導治療,致其趁機一再犯案,社會安全網顯有嚴重漏洞。

監委認爲,蔡嫌已有多件妨害性自主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部分在法院審理中,司法機關針對一再犯下妨害性自主案件之累犯,是否裁定預防性羈押之考量爲何、就此類再犯率高之性侵案件,有無訂定預防性羈押之相關準則規範、被告獲交保後,至判決確定前,有無防逃或防止再犯案之機制。

監委說,地方政府警察局明知蔡男一再重複犯案,爲何未啓動社會安全網加以防範及輔導?諸多疑義,均有待深入調查瞭解。